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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视点:金融机构承销业务竞争应跳出“费率”围城
证券日报·2025-08-08 15:19

事件概述 - 某单债券发行项目中,6家主承销商承销350亿元二级资本债,总承销服务费仅为63448元,平均每家机构服务费仅万余元,再现“地板价” [1]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此事件启动自律调查,并表示若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予以自律处理 [1] - 交易商协会于6月16日发布通知,强调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竞标,以回应市场反映的低价承销费等问题 [1] 低价竞争原因分析 - 竞标机构“以价换量”,通过极低承销费率做大承销规模以获取更高市场排名,形成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2] - 发行人在评标中普遍采用“最低价中标”或“低价高分”规则,对服务质量、风控能力等非价格因素权重设置不足 [2] - 许多机构业务结构单一,债券承销成为必争的“现金流业务”,为占据市场份额而选择微利甚至亏本竞争 [2]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债券市场总存量已超188万亿元,成为各类机构业务布局的关键领域 [2] 低价竞争的长期危害 - 超低承销费导致必要投入被压缩、尽调流于形式、风险预警缺位,可能增加债券违约事件,损害投资者利益并破坏市场秩序 [3] - 低价竞争挤压合规经营机构生存空间,激进报价者可能通过关联交易等灰色手段弥补损失,破坏金融行业良性竞争环境 [3] - 承销商的价值发现和风险过滤功能被削弱,使承销过程沦为简单的“通道”业务 [3] - 机构陷入价格战和同质化竞争,无暇投入创新产品研发,影响在绿色债券、ESG衍生品等领域的先发优势,阻碍金融行业创新发展 [3] 行业展望与建议 - 金融中介的价值应体现在对定价的合理把握、风险的合规管控和资本配置的有效引导,而非低费率 [4] - 打破低价困局需要监管、发行方等多方协同,使市场竞争焦点从“谁报价更低”转向“谁创造更多价值” [4] - 重建以质量与合规为核心的竞争格局,可推动债券承销服务回归本源,从源头上促进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