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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重要改革,解读来了
上海证券报·2025-08-08 15:19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提出25条改革措施 旨在推动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 强化投资者利益绑定 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和服务能力 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 [1] 业绩比较基准强化 - 证监会将出台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 建立基准库 明确设定、修改、披露、评估及纠偏机制 指导存量主动权益类基金有序调整 [3][4]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对比结果运用 在基金公司绩效考核、监管分类评价、第三方评奖等机制中重点关注产品业绩偏离基准情况 体现"奖优罚劣" [4] - 业绩比较基准发挥"锚"和"尺"作用:"锚"明晰投资风格、约束投资行为 防止大幅偏离产品定位;"尺"衡量基金是否跑赢市场 作为考核依据 [3] 浮动管理费改革 - 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模式 根据持有期间业绩表现确定管理费率 [5][6] - 费率分三档: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适用基准档费率(如1.2%);明显低于适用低档费率(如0.6%);显著超越适用升档费率(如1.5%) [6] - 采取新老划断方式 头部机构新注册主动权益类基金的60%需采取浮动费率安排 已有20余家机构做好新产品申报准备 [6] 考核体系改革 - 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基金公司考核体系 涵盖基金产品业绩(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和投资者盈亏(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 [8] - 基金公司高管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基金经理考核中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 降低管理规模、收入利润等指标权重 [8] - 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机制: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基准超10个百分点 基金经理绩效薪酬明显下降;显著超越基准可适度提高薪酬 [9] 利益绑定机制 - 提高基金公司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对本公司管理基金产品的跟投比例(现行20%、3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并延长跟投锁定期 [9] - 基金业协会将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 嵌入监管要求 [9] 一流投资机构建设 - 完善基金公司治理:强化国有大股东功能 防范大股东不当干预与内部人控制;严把准入关 加强股东资质审核 穿透核查股权结构及出资来源 打击股权代持、私下转让等违规行为 [11] - 提升服务投资者能力:做大做强投研团队;支持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研究创设适配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 发展基金投顾业务;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11] - 支持权益类与固收类基金协调发展:修订FOF、养老目标基金规则 加大含权中低波动型产品、资产配置型产品创设力度 [11] 中小基金公司支持 - 制定中小基金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方案 支持特色化经营 [12] - 研究拓宽风险准备金投资范围和使用用途 出台《公募基金运营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降低信息技术系统租赁与使用费 助力降本增效 [12] - 支持基金公司市场化并购重组 提高有效竞争力 [12] 产品与规则优化 - 修订《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完善基金成立标准、存续条件及退出机制 拓展投资范围和策略 提升运作灵活度 解决"迷你基金""帮忙基金"等问题 [12] 改革实施安排 - 改革与《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 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落实同步 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整体改革 [13] - 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推进:制定各项政策落实时间表 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区分存量增量、大小公司稳妥实施 给予调适时间;后续评估优化 [13] - 配套法规涉及20余部 制定修订中将听取投资者和行业机构意见 [13] - 强化政策协同:部分举措涉及外部委及股东单位等非金融机构 已征求意见 后续加强协作确保实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