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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渐次消失 保险公司治理生变
金融时报·2025-08-08 16:53

保险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5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不再设立监事会,职工监事周志文及傅晓亮将在章程修订核准后离任 [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月30日公告修订章程,明确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中国太平洋保险7月30日公告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 行业动态与政策背景 -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允许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3] - 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2月印发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4] - 审计委员会通常由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财务审核、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评估 [4] 企业案例 - 大家保险集团7月2日公告不再设立监事会,各监事已辞任 [2] - 泰康保险6月23日公告取消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自动离任 [3] - 日本财险(中国)4月16日率先公告撤销监事职位,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职责 [3] 治理模式转变特点 - 行业正从传统"三会一层"架构向精简高效模式过渡,多家上市保险公司和外资财险公司已发布撤销监事会公告 [1][3] - 审计委员会相比传统监事会可能具备更强的财务监督和合规审查专业能力 [4] - 监督职能集中到审计委员会可减少内部协调复杂性,提高决策效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