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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并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6] - 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风险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董事会印章,可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3]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15项核心职权 [7][13] - 对交易金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或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等标准的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9] - 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的标准为: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 [12][13] 会议召集与决策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过半数独立董事等主体提议召开 [14][16]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3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全体董事同意 [21]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33][34] 议事程序与记录规范 - 董事原则上需亲自参会,委托他人出席时需明确表决意向且1名董事最多接受2名董事委托 [25][26]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保存期限10年,董事需签字确认 [40][41]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执行并在后续会议通报落实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披露 [44]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董事会可提议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 [47][4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及交易所规定执行 [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