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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行动方案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金融时报·2025-08-08 15:57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旨在通过五方面举措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提升 包括金融机构集聚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制度型开放 风险监管及政策配套 [1][2][3] 推动金融机构集聚 -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 支持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或授权方式加大建设力度 [1] -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落地 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 [1] - 优化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 引导机构强化协同合作 [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 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质效 支持上海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 [2] - 鼓励开展碳金融业务 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 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2] -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 [2] 扩大制度型开放 -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制度型开放 在自贸区试点跨境银团贷款等非居民贷款业务 [2] - 优化跨境金融服务 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 推进国际再保险中心和航运保险发展 [2] - 研究探索离岸金融创新 推动机构参与金融市场建设 [2] 风险监管与安全 - 推动在沪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 促进稳健经营 [2] -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 支持金融创新试点并探索尽职免责机制 [2] - 强化央地协同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 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2] 政策配套与专业服务 - 深化金融法治建设 加强法治保障 支持上海金融消保中心建设 [3] - 提高金融监管科技水平 支持设立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分中心 [3] - 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风险驱动和数据驱动转型 支持引进培养高水平金融人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