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金融时报·2025-08-08 15:57
责任编辑:杨喜亭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 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 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 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 法,中国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将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中国证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中国 证监会还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 全面强化对配合造假方的追责,联合各方共同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 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