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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范 贵金属和宝石交易洗钱风险
金融时报·2025-08-08 15:5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明确从业机构反洗钱义务 [1] - 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交易,需履行反洗钱义务 [1] - 从业机构需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1]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的 - 政策出台是为完善国家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细化规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规定 [2] - 旨在防范非法资金流入市场,预防和遏制腐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 - 为迎接2025年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政策对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标准 [2] 监管要求与国际接轨 -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要求仅针对1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非现金支付不受此限制 [3] - 此标准与国际上普遍要求从业机构对达到1.5万美元或以上现金交易进行报告的作法一致 [3] - 香港地区的报告标准为12万港币,国内外案例显示现金交易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高 [3] 信息保密与责任 - 政策明确要求从业机构对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 [4] - 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反洗钱工作获得的信息 [4] - 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工作人员泄露信息或违法违规开展自律管理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