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风险
金融时报·2025-08-08 15:57
本报讯 记者徐贝贝报道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 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陷入法律纠 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7月10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虚假宣传 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主要有三种套路。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 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 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在此过程中,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 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 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 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 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 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