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旨在提升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质量,夯实监管数据基础 [1] - 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全量标准化监管数据 [1] - 从2025年5月起,要求各公司于每月20日前报送前一月的全量、增量及变化量数据 [1] 数据报送现存问题 - 部分公司报送的数据存在报文内容错误、数据包解压失败等问题,多次修改后仍无法入库 [1] - 部分公司未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回溯报送存量数据,造成保费、理赔等关键信息漏报 [2] - 部分公司的历史数据存在错报情况,如将2023年之前的收费数据错报为2023年 [2] - 部分公司在报送数据后,短期内频繁进行修正和重报,影响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2] - 部分公司存在未按规范加工数据、数据未能真实反映业务等问题,例如员工信息私自脱敏、渠道信息应填未填等 [2] 监管整改要求 - 要求公司建立数据表责任制,明确每张数据表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负责数据逻辑、质量及治理工作 [2] - 要求公司加强数据治理,深化数据检核规则,加强全流程管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3] - 要求存在历史数据漏报错报问题的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数据修正并重报 [3] - 要求公司避免频繁数据修正,如需要修订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于次月20日前完成重报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是监管部门制定科学政策、规划行业发展路径的重要支撑 [4] - 能够为决策提供更精准、可靠的依据,推动保险行业朝着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4] - 通知通过健全数据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推动公司提升数据质量管控能力与治理水平 [4]
强化人身险数据报送要求 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金融时报·2025-08-0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