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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条举措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金融时报·2025-08-08 15:59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决策部署 [1][2] -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坚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 [2] 金融机构集聚与功能优化 -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重点对外开放项目优先落地 [2] - 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或对在沪机构授权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优化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 引导协同合作 [2]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举措 - 鼓励在沪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 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2] - 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质效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 [2] 制度型开放与国际化提升 - 坚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制度型开放 持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 [3] - 提升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水平 推动机构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 研究探索离岸金融创新 [3] - 大力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和航运保险发展 [3] 监管与风险防控机制 - 推动在沪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 促进稳健经营 [3] -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 支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 探索实施尽职免责机制 [3] - 强化央地协同共筑安全网 推动建立完善上海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 [3] 金融创新试点与政策配套 - 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 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通过监管互动机制在限定业务、额度、机构及风险熔断前提下开展创新试点 [4] -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探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以国际良好实践为基础的跨境银团贷款等非居民贷款业务 [4] - 深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建设 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 [4] 绿色金融与碳市场建设 - 支持上海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鼓励在沪金融机构支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4] - 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 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 [4] 金融基础设施与人才建设 - 支持条件具备时在上海设立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分中心 提高金融监管科技水平 [3] - 支持上海打造新型资产管理服务平台 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金融人才 [3] - 深化金融法治建设 支持建设上海金融消保中心 完善金融营商环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