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天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上网)
证券之星·2025-08-08 23: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层 邮编:200085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或"公司")的委托,在天茂集团拟主动终止上市 项目中担任天茂集团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境内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现就天茂集团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 动撤回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 票终止上市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