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交易所,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08-08 23:27
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发布 - 五家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广期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 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旨在落实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监管要求 [1] - 管理办法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 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目标 涵盖报告管理、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交易监测等细化规定 [5] 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 - 触发报告义务的情形包括:单日10次以上1秒内10笔以上报撤单、计算机自动决定交易指令核心要素、使用定制化程序化软件等 [7] - 报告内容需包含账户基本信息(名称/交易编码/委托机构)和交易软件信息(功能/开发主体) [7] - 报告路径通过中国期货监控中心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执行 高频交易者需按交易所另行通知要求执行 [8] 过渡期安排 - 设置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4月8日) 要求期货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并明确风险控制条款 [10] - 过渡期内未完成报告的交易者自2026年4月9日起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 高频交易者需接受技术系统测试 [10] 违规监管措施 - 对违规交易者可采取限制开仓、约谈等措施 对违规机构可发出警示函或意见函 情节严重者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