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戎美股份: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2] - 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行使监事会职权[3] - 委员会需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包括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6][11] 审计委员会运作机制 - 委员会设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需定期参加专业培训[5][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26][38] - 公司需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委员会工作,包括支付外部审计费用和专业顾问费用[21] 战略委员会职能 - 负责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8] - 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担任主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17][18] -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提名委员会运作 - 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26][31] - 通过广泛搜寻、资格审查等程序提出人选建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34] - 会议决议需报送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2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39][42]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可否决不符合规定的决议[44][45] - 公司需为委员会提供工作经费,包括支付中介机构费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