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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需及时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1][2]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 [5]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资产交易超30%)、重大担保、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高管变动、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破产决定等16类情形 [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7类主体 [7][4] 登记备案制度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完整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姓名、证件号、知情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10项信息 [5][10] - 档案需保存至少十年,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 [6][9] - 11类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高送转、要约收购等)披露时必须报备知情人档案 [7][11]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对外报送含内幕信息的资料需按"一事一记"原则登记,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 [8][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 [15][16]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前需签订保密协议,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 [18][20] 责任追究与附则 - 发现内幕交易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并披露,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21][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24][25] 附件内容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模板包含20项字段,如姓名、证件号、知情阶段等 [12] - 重大事项进展备忘录需记录事项名称、参与人员、决策时间及方式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