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修订依据为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1] -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删除公司章程中所有"监事"相关表述[2] - 修订涉及条款序号调整、标点符号变更等非实质性修改[2] 公司章程核心变更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法律后果条款[2][3] - 股东权利义务调整:新增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权利,明确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行使诉权[10][14] - 公司股份管理规定:细化股份发行原则,明确同类别股份权利平等,禁止财务资助条款新增员工持股计划例外情形[6][16]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股东会职权调整:删除"监事会报告"审议事项,增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审议权限[17][18] - 审计委员会职能:明确3人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承担原监事会监督职责,需审核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43][48] -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8][49] 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扩大:选举董事时强制采用,允许表决权集中使用[24][25] - 股东提案权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原为3%)[18]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明确9项禁止行为,包括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