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相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2] - 关联交易定义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2] 关联方范围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如董事、高管及其近亲属) [2][4]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向公司报备关联人情况 [5] 关联交易类型 - 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转移等18类事项,含日常经营中的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 [3] - 关联交易价格需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难以比较的需明确成本利润标准 [3] 决策程序与权限 - 股东会审批标准: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或涉及担保事项 [6][8] - 董事会审批标准:交易金额占净资产0.5%以上或超300万元 [7] - 日常关联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单方面获益交易等 [7] 协议与回避机制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联董事/股东表决时需回避 [6][8] - 独立董事对须披露的关联交易需提前过半数同意,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意见 [7] 监督与执行要求 - 董事会需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定价依据、中介报告等7类文件 [10] - 禁止执行未经审批的关联交易,异常情况需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 [9][12] 豁免与特殊情形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如采购、销售)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6]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2]
金陵体育: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