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示并同步进行内部公示 [1] - 内部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8月8日共计10日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2] 激励对象核查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任职文件等材料 [2] - 核查方式包括对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的审查 [2] - 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来电来访方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2] 激励对象资格确认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骨干及优秀高潜员工 [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市场禁入等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3] 核查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条件 [3] - 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