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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年8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认定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如董事、高管及其亲属) [3][4]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向公司报备关联人信息,公司需向深交所备案更新名单 [6] 关联交易类型与范围 - 关联交易涵盖16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租赁、债务重组等资源转移行为 [4][5] - 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需按年度预计总金额,超出部分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0] 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 定价优先采用政府定价、市场可比价格,次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六种方法 [6][7] - 交易价格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且需说明定价公允性依据 [8][9]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自然人关联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法人关联交易超300万元或净资产0.5%需董事会审议 [8]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并附专业机构审计报告 [9] - 担保类关联交易无论金额均需股东大会批准 [9]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大会 [12] - 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4][1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披露内容需包括交易定价依据、协议条款、独立董事意见及累计交易金额等19项要素 [19][20] - 定期报告中需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长期协议(超3年)需定期重新审议 [10][2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1] - "以上""以下"等术语定义明确,含本数或不含本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