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完善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决策效率与质量 [1] - 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成员由3名董事构成 其中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产生方式为董事长/半数以上独董/三分之一董事联合提名 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通过 [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5][6] 核心职责范围 - 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7] - 对重大投融资决策 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置研究 [7] - 检查已实施事项并提出改进建议 可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能 [7] 议事决策机制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11][12]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 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通讯方式 [12][13] - 非委员人员可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4][15] 文件管理要求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 [17] - 全体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8] 附则说明 - 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0][21] - 生效条件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修改需履行相同程序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