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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规[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评价活动,由内部机构或人员执行[1]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性、信息披露真实性及资产安全等,由董事会及高管层共同推动[1][3]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包含过半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 - 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专职人员配置需独立于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2][3] -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妨碍审计部门履职[2] 审计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审议审计计划及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重大问题[2][4] - 内部审计部门需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范围包括财务收支、反舞弊机制及高风险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3][4][5]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4] 内部控制审查与整改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提交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查大额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等高风险领域[5][6]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时需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重大缺陷需立即上报审计委员会及交易所[5][6] - 董事会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含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6][7][8] 监督与奖惩机制 - 公司对审计人员实施奖惩制度,表彰成绩显著者,处分渎职或泄密者[7] -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将追究责任,处理相关责任人[7] 制度生效与法律适用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更高规定为准[7][8] - 董事会保留制度解释权,未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