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 - 山东省作为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三个省级试点之一,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1] - 山东省约有420万老年人处于失能状态,其中60万左右处于中度以上失能状态 [2] - 补贴对象为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山东,只要长期居住在山东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 [2] - 三类老年人暂不纳入补贴范围: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 [2] 补贴项目清单和形式 - 山东省制定并发布《山东省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确定了17项补贴项目,包括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等老年人日常照护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护理协助、健康管理服务等失能老年人需要的日常护理项目 [2] - 补贴活动通过"民政通"APP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 [3] - 消费券分为两种:用于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的消费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消费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500元 [3] - 消费券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3] - 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可以同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和电子消费券优惠政策 [3] 青岛市实施情况 - 山东首张养老服务消费券已于7月25日在青岛发出 [4] - 青岛市将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比例由40%提高到50%,确保已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2.24万名失能老人顺利过渡享受消费补贴政策 [4] - 青岛市通过"自主报名+机构承诺+民政审核"的方式,明确不得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信访事件未解决的、重大非法集资隐患未处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项目范围 [4] - 目前,青岛市已有183家养老服务机构完成审核,具备承接服务资质 [4] - 全市已有264名失能老年人申领养老服务消费券 [4]
可抵扣40%!山东养老服务消费券已就位
齐鲁晚报·2025-08-09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