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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程序化交易!明确交易报告要求与过渡期安排
搜狐财经·2025-08-09 08:28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五家期货交易所随后细化管理办法,明确报告要求及过渡期安排,旨在加强监管、规范行为、维护市场公平[1] - 监管覆盖程序化交易全周期环节,包括系统接入管理、主机托管、席位管理、持续报告制度、实时监控及违规处罚,构建无死角监管闭环[4] 报告管理要求 - 触发报告义务的情形包括:单日10次以上1秒内10笔以上报撤单、计算机自动决策交易指令核心要素、使用定制化交易软件等[1] - 重大变更需在30个交易日内报告,包括交易者名称/管理人变更、交易软件/策略变更、停止程序化交易等[2][3] 系统与风险管理措施 - 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新增需申报,禁止向频繁异常交易或技术故障客户提供托管服务[3] - 重点监控高频报撤单行为(笔数/频率/成交比异常)、密集报单导致价格明显波动等情形[3] 监管执行与行业影响 - 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限制开仓、约谈等,期货公司需承担更多合规责任,可能导致行业分化[4][5] - 高频交易成本上升或促使中低频策略成主流,头部公司因资源优势更具竞争力,市场结构趋于优化[5] 行业专家观点 - 监管逻辑为鼓励技术创新同时防控风险,未来将呈现策略分化、合规成本增加、市场公平性提升三大趋势[4] - 强化交易报告制度提升市场透明度,使监管能清晰识别市场结构、风险分布及行为模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