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997年存入2万元定期,27年后利息只有4000多元!她将银行告上法庭,法官查明关键疑点
每日经济新闻·2025-08-09 22:41
存款纠纷事件 - 1997年魏阿婆在银行存入2万元定期存款,银行开立两张手工存单为凭,2024年支取时仅获得不到5000元利息[1][2] - 魏阿婆计算若按自动转存应得本息差额为2.8万元,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 - 银行解释因手工存单未标注自动转存,故未约定部分按活期计息[2] 争议焦点 - 魏阿婆主张银行工作人员曾口头承诺"到期不用管,我们会帮你续上",认为银行应办理自动转存[2] - 银行认为存单约定存款期限一年且未载明自动转存,无办理自动转存的法定义务[2] - 取款凭条显示2024年支取本息总额2.4万余元,介于活期计息和持续转存应得利息之间[3] 纠纷原因 - 2003年银行系统上线时,工作人员在手工转电子存单过程中遗漏办理自动转存业务[4] - 导致1997-2003年按定期自动转存计息,2003年后按非自动转存计息[4] - 银行最终承认系统转换时的操作失误,提出按一年期自动转存总利息补偿方案[5] 行业启示 - 事件反映我国金融体系从手工操作向电子化转型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5] - 金融机构在系统升级时需注意业务规则的延续性,避免因操作疏漏损害客户权益[4][5] - 金融纠纷调解需兼顾法律条文与实际情况,寻找历史与现实衔接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