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调整与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主要依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1] - 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条款序号、文字和标点符号进行优化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 [3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3]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明确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及责任条款 [4]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股东查阅公司文件需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商业秘密文件需经特别程序 [12] - 董事会决议效力条款修订: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 [14] - 董事任职资格条款修订:细化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包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22] - 利润分配条款修订:明确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四种情形,包括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 [29] 公司治理机制调整 - 设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4] - 新增独立董事章节,明确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21] - 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删除原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监事报酬事项,增加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的审议权限 [16] 董监高责任与义务 - 强化董事忠实义务:要求董事采取措施避免利益冲突,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挪用资金,新增关联交易限制条款 [23] - 明确董事勤勉义务标准:要求董事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24]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24]
开普检测: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