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 [6] - 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发行上市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延长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 [6] - 2025年4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再次延长发行上市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 [7] 监管机构审核与批复 -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75号),注册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7] - 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广东建科",证券代码为"301632" [7] 发行主体资格 - 公司持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455860875W的营业执照,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8]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8] 发行实质条件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为31,390万元,拟发行不超过10,466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10] - 发行后公开募股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10] - 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11] 保荐机构与代表人 - 公司聘请招商证券作为保荐人,招商证券具有保荐业务资格及深交所会员资格 [11] - 保荐代表人杨爽、汤玮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的自然人 [12] 责任主体承诺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承诺,并披露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