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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隆: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淑芳)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提名王淑芳为赛隆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背景、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信用记录的充分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1] 独立性及合规性审查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董事任职禁止情形[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2] 任职资格细节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工作经验[4] - 若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等条件[5] 关联关系排除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6]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6][7] 历史记录核查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且无明确结论意见[7][8]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8]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单一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8]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8][9] - 提名人承诺在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时督促其辞职[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