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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隆: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2025-08-11 00: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本规则旨在规范赛隆药业股东会的运作流程,确保决策民主科学,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董事任免、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章程修改等21项职权 [3][4][5]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触发后2个月内召开) [5][7]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6][7][8][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持股10%以上,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0][11][12] - 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提案需在会前10日提交 [16][17] 股东会表决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需2/3以上通过 [17][1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5][16] - 采用记名投票制,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并行,网络投票时间有严格限制 [10][17]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要素,由董事签名后保存15年 [19][20] - 新任董事、利润分配方案等决议需在通过后立即或2个月内执行 [20][21] - 违规决议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0] 特殊事项规定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资产交易达总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3][4] - 选举董事时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持股情况及处罚记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