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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现场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议案(9票同意)及不提前赎回"泰坦转债"议案(8票同意,关联董事陈宥融回避表决) [3][4][6] 可转债赎回决策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1日至8月8日期间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17.25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1][17] - 董事会决定未来6个月内(2025年8月9日至2026年2月8日)不行使提前赎回权,若2026年2月8日后再次触发条款将重新审议 [4][11][1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泰坦转债"发行总额2.955亿元,期限6年,2023年1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代码127096 [12] - 转股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9年10月24日,最新转股价13.27元/股(经2023年、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 [13][14] 赎回条款机制 - 赎回触发条件包括: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股价≥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15]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面值总额,i为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16] 市场行为核查 - 公司自查显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泰坦转债",且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18][19]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不赎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