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拒绝维持生命治疗,300万韩国人选择“尊严死”
环球时报·2025-08-11 06:50
法律实施情况 - 韩国自2018年2月实施《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以来签署拒绝维持生命治疗文件人数已超过300万占成年人口约6.8% [1] - 截至当前已有超过44万人依据该法填写文件后终止维持生命治疗 [1] - 法律适用对象为年满19岁成年人可在全国556家指定登记机构自主填写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 [1] 法律适用范围与争议 - 现行法律适用范围仅限于"生命终结过程"即患者必须处于死亡迫近阶段且无恢复可能性才能停止治疗 [2] - 2023年发生晚期癌症患者虽填写意向书但因未达法定"临终"标准医疗机构未予执行的争议案例 [2] - 多名议员已提出修订案建议将适用范围扩大至终末期及可能致死阶段目前正由国会审议 [2] 登记趋势变化 - 2018年登记人数仅约8.6万人 [1] - 2021年登记人数猛增当年8月突破100万 [1] - 2023年10月登记人数超过200万截至本月9日已突破300万 [1] 医疗措施定义 - 维持生命治疗指对医学判定治愈无望的临终患者维系生命体征的手段包括心肺复苏、血液透析、抗癌治疗及使用人工呼吸器4类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