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因安全教育培训问题被罚
齐鲁晚报·2025-08-11 07:13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罚款2万元 [1][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唐佳建)罚字(2025)第(38)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3] - 违法行为类型及处罚依据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80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钱兆光,登记机关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 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为40107.000000万人民币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唐山路北区华岩北路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200104743001Y [4] 公司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4] - 一般经营项目包括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