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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入局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破局资产传承困局
经济观察报·2025-08-11 11:36

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政策 - 厦门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后第四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城市 [1] - 《试点方案》创新性地将不动产追加交付信托财产、运用信托资金购买不动产、更换受托人、变更受益人等事项纳入登记事项 [1] - 针对不同登记事项推出"指南式"操作指引,旨在释放信托制度在养老传承、民生普惠领域的服务功能 [1] 登记流程与权益分离 - 按登记类型提出七大事由,并针对不同事由分别设计详细流程 [1] - 信托产品登记完成后,受益人可申请办理信托受益权证 [1] - 通过不动产信托登记可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三方面权益分离,有效隔离风险和实现财富传承 [2] 市场发展与区域扩容 - 北京于2024年12月率先打通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路径,2025年上海、广州、厦门相继启动试点 [2] - 市场预测未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或优先向长三角等不动产密集且试点基础扎实的区域扩容 [2] - 未来将推进财产类型扩容、税收优惠、司法等配套制度深化,以推动不动产信托业务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