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召开通知 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告会议基本情况及审议事项[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14:30在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试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84名 代表股份132,766,172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184%[5] - 现场参会股东9名 代表股份132,195,772股 占比65.5356% 网络投票股东175名 代表股份570,400股 占比0.2828%[5] - 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非董监高)179人 代表股份1,532,444股 占比0.7597%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6]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获得同意票132,679,27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345% 反对票84,200股(0.0634%) 弃权票2,700股(0.0020%)[7]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票1,445,544股 占比94.3293% 反对票84,200股(5.4945%) 弃权票2,700股(0.1762%)[7] -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议案获得通过[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6][9] - 本次股东会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9]
南矿集团: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矿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