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关于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东风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自2025年7月7日至8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即4.03元/股 [1] - 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维持不低于转股价格130%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4] - 触发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将审议决定是否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1][4] 东风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调整 - 2019年12月发行可转债总额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第一年未具体说明 [1] - 可转债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转债代码113030简称东风转债 [1]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6.90元/股经六次修正后降至3.10元/股最新调整自2024年8月14日生效 [2] 赎回条款具体约定 - 赎回触发条件包括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3][4]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4] - 转股价格调整期间交易日按调整前后分别计算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