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交易方案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对方包括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等6名主体 [1]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合规性声明(第十一条) - 公司确认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情形 [1] -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且无保留/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1] - 现任董事及高管最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1] - 公司及相关人员未涉及刑事立案或证监会调查 [1] - 控股股东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1] - 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 可转债发行条件(第十三条) -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 [2] - 具有合理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现金流量 [2] - 符合第十一条特定对象发行规定 [2] 可转债禁止情形(第十四条) - 不存在已发行债券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2] - 未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2] 总体结论 - 公司确认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全部规定要求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