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养老非法集资,要打击犯罪也要问责监管
南方都市报·2025-08-11 23:23
案件模式与手法 - 犯罪主体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推出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吸收资金 例如1年期至5年期产品承诺投资回报率达投资本金的8%至15% [1] - 犯罪主体以医养结合为名通过出售消费卡和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吸收资金 承诺出资购买消费卡后按出资金额的1.2倍充值 两年期满未消费可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款 相当于两年给付20%利息 [2] - 作案手法普遍承诺高于正规理财产品的利息 并声称零风险或稳赚不赔 同时通过赠送礼品和组织旅游聚餐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 [2] 案件规模与影响 - 内蒙古案件共吸收资金7000万元 涉及参与人800名 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1] - 湖南衡阳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经营时间持续14年 [3] 监管角色与挑战 - 监管机构的态度和立场对养老骗局的存续影响极大 监管机构的积极作为对打击犯罪行为至关重要 [3] - 在湖南夕阳红公寓案中 民政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其出具的非法集资风险调查意见直接影响后续政府决策 相关干部因滥用职权被刑事追责 [3] - 犯罪现象呈现新模式和复杂参与者结构的特点 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和套路升级 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