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数据市场建设定规立矩
经济日报·2025-08-12 06:00
数据要素经济价值 - 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带动GDP增长0.2% [1] - 数据流动对各行业利润增长的平均促进率为10% [1] - 2024年中国数据生产总量达41.06泽字节(ZB) [1] 数据市场定义与构成 - 交易对象包括原始数据、加工数据及标准化数据服务产品 [2] - 供给方涵盖企业、政府机构、公共机构和数据经纪商 [2] - 需求方包括企业(精准营销、风险管理)、政府部门(城市治理)和开发者(软件架构搭建) [2] 数据交易机制创新 - 定价模式包含按次调用、订阅制、分层定价和收益分成 [3] - 交易模式涵盖平台交易、场外交易及数据联盟共享池 [3] - 隐私增强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以保障权益 [3] 数据市场制度构建 - 需建立全国统一数据规范体系(分类/格式/权限/安全等级) [4] - 需制定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制度 [4] - 缺乏统一数据分类规格导致数据对接应用困难 [4] 数据经营主体培育 - 数商分为服务型、应用型和技术型三类 [5] - 需引导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如交通、气象数据)通过授权运营释放价值 [5] - 鼓励企业将数据资源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并开发行业数据产品 [5] 数据基础设施支撑 - 数据流通需网络设施、算力设施和安全设施支持 [6] - 目标构建"国家级+区域性+行业性"互联互通市场体系 [6] - 缺乏基础设施会导致数据成为"孤岛"难以市场化 [6] 数据跨境合作机制 - 需探索数据研发和评估标准国际互认 [7] - 采用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技术保障跨境数据流动安全 [7] - 需协调数据安全标准并构建差异化流动框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