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增强税制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经济日报·2025-08-12 06:05
立法进程与核心定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财政部及税务总局于8月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实施条例是增值税法的基础配套行政法规 与增值税法及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增值税法律法规体系 [1] 条例内容与制度细化 -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6章57条内容 [1] - 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 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1] - 在总则章节进一步解释应税交易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 明确增值税征税对象 [1] - 在税率章节对出口货物、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有关范围进行明确 对涉及多个税率情形的适用规则作细化解释 [1] - 在应纳税额章节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和扣税凭证范围 [1] 政策稳定与行业衔接 - 征求意见稿保持现行税收政策基本稳定 确保增值税法平稳实施 [2] - 延续金融业贷款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且不允许贷款人抵扣支付利息所含进项税额的现行政策 [2] - 对“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消费地判断规则进行细化解释 既与国际接轨也符合国内实际 [2] 税制优化与国际实践 - 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等用于非应税交易的 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符合增值税征抵一致基本原理及国际惯例 [3] - 对原值超过500万元的混合用途长期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进行优化 购进时全额抵扣 后续按用途在折旧或摊销期间逐年调整 [3] - 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和全链条 涉及面广、影响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