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和行为规范,促进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2] -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行政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2] - 总经理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2] 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一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 -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犯罪记录、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 [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4] 权限与职责 - 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决定其他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 [4][5] - 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未担任董事时),有权审批权限内日常业务经营及资产事项,超出权限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 - 总经理审批事项时可直接决策或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涉及职工利益问题需事先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5]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事务并在授权时代行总经理职权 [6]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重大事项,由总经理主持或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6][7] -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董事可要求列席 [7]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收集、会务组织、记录及纪要整理,会议决定需提请董事会审议时由总经理提交 [8] - 会议审批可通过会议纪要、决议或OA系统进行,记录需包含时间、地点、主持人、议题、发言要点及决定,并严格保密 [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并保证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 [8] - 应董事会要求,总经理需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包括重大合同执行、资产资金运用及盈亏状况 [8] - 发生重大变化(如决议实施受阻、重大诉讼、政策环境变化等)或总经理出现涉及刑事诉讼、债务诉讼、立案调查等情形时,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9] - 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董事会要求时需以书面方式提交 [9] 考核与奖惩 - 总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10]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未严格执行决议导致公司经济损失时,董事会可给予限制权利、免除职务或赔偿经济损失等处分 [10]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0][11] - 工作细则与后续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11]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1]
泰禾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