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方案落地!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21家银行参与经办





政策发布背景 -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 [1] 贴息标准 -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1]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1] 贷款适用范围 - 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1]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1] - 已享受地方财政相关贴息政策的 此次贴息不得超出扣除已有贴息后的实际利率水平 [1] 经办银行范围 - 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2] - 包括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