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2025-08-12 17:1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取消监事会设置 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行使 [2]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符合合规要求 相关议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1] 注册资本变更 -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份总数增加至1,393,453,258股 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1][2] - 绿动转债发行总额23.6亿元 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股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转股13,258股 [1] 股东会职权调整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并明确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22][23]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并审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23] 董事会结构优化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七至九名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并增设职工董事一名 [39][40] - 明确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3] 财务资助与利润分配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12] - 利润分配需先提取10%法定公积金 且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51] 股份回购与库存管理 - 公司回购股份后可选择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 库存股份需存放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0][11] - 库存股份不享有任何权利 公司不得就其宣派或派发股息 [11] 控股股东义务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规担保、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利益 [20] - 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20] 争议解决机制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存在程序瑕疵或内容违规时 股东可自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15] - 明确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不足或同意票数不足 [16] 清算与解散条款 - 公司解散情形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等 [56] - 清算组由董事组成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