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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协力就万马控股不配合调查的两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智通财经·2025-08-12 17:56

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对万马控股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 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首次因上市公司前任董事不配合调查而采取联合纪律行动 [1] - 香港交易所公开谴责万马控股(06928)前执行董事马小秋和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金来林 [1] - 两名涉事董事被认定不适合担任万马控股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职务 [1] 调查过程与违规行为 - 香港证监会调查万马控股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并向两名董事发出资料要求通知 [1] - 两名董事均未回复香港证监会的调查要求 [1] -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调查两名董事是否履行《上市规则》职责时也未获配合 [2] - 根据《上市规则》董事配合调查的责任持续存在即使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 - 上市委员会认定两名董事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 [2] 监管机构表态 - 香港证监会强调董事不配合调查会削弱监管成效和投资者权益保障 [2] - 香港交易所表明对不配合调查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3] - 监管机构警告将对不合作董事实施适当制裁 [3] - 监管机构提醒发行人和董事必须全面配合调查并及时提供准确资料 [3] 监管合作与市场影响 - 此案展示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通过策略性合作提升监管效率 [1] - 监管机构运用综合资源和专业知识维持市场最高诚信标准 [2] - 监管行动旨在维护证券市场公平有序运作和投资者信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