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 明确信息申报程序 交易限制及违规处罚措施 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要求 [1][3][5] 信息申报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和持股数据 并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 或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本人及亲属身份信息 [5] - 登记结算公司根据申报数据锁定相关人员证券账户中的本公司股份 [6] - 公司需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信息进行确认并反馈结果 [8] - 公司及个人需保证向监管机构申报数据的真实 准确 及时和完整 [9] 买卖本公司股票规定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股票前 需提前3个交易日填写问询函 由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进展并出具确认函 [10]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于深交所网站公开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1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在6个月内反向操作股票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 [1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其关联人及控制实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份 [16]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 及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内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股份 [12] - 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 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3] - 公司可通过章程设定更长的禁止转让期或更低的可转让比例 并向深交所申报 [15] 可转让本公司股票法定额度等相关规定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 登记结算公司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并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解锁 [1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各类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8]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19]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需在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等限制 [22] 培训及日常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组织学习股份管理规则及制度 强化申报程序和短线交易禁止规定 [27] - 董事会秘书定期通过电子邮件提醒买卖股票相关规定及程序 并每月通过登记结算系统核查持股及交易情况 [28][29] 责任与处罚 - 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被给予警告 通报批评 降职或撤职等处分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依法承担责任 [30] - 在禁止买卖期间交易股票或进行6个月内反向操作 公司可收回收益并追究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0] 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修订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董事会 [33][34]
亚厦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