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并举强化上市公司治理
证券日报·2025-08-13 00:09
监管处罚情况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及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被北京市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深交所下发监管函[1] -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3年三季度报告虚假记载,被广东省证监局罚款800万元[2]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大规模资金占用未归还,被地方证监局责令改正并收到交易所监管工作函[2] 资金占用监管态势 - 今年以来已有近40家公司因资金占用被处罚[2] - 新"国九条"明确严肃整治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3] -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将大股东大额资金占用不整改纳入强制退市[3] - 证监会拟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资金占用的打击力度[3] 募集资金监管 - 今年以来超过40家上市公司因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4] -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禁止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3][4]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募集资金违规被处以最高金额罚款[4] 公司治理监管 - 10多家上市公司因公司治理不规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4]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缺陷等问题被责令改正[4] - 监管部门通过完善治理准则要求控股股东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产[3] 监管体系完善方向 - 监管部门正构建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1] - 需加强法治化建设及"行刑衔接",通过经济追责和刑事追责强化股东责任[3] - 上市公司需提升决策透明度、约束控股股东行为,并强化独立董事和审计功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