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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2025-08-13 00:1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等条件) [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需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 [6] - 任职条件包括: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等 [8] - 禁止存在持股1%以上/前十大股东关联、控股股东单位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9][10]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 [10] - 提名前需核实候选人资质,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独立性 [11]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投票单独计票披露 [14] - 任期最长6年,连任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 [15] - 辞职或解聘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足时,需60日内补选 [17]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潜在利益冲突事项监督,发表明确意见,提供专业建议 [18]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9]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沟通、考察等方式履职 [27] 履职保障措施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 [32]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材料不充分的议案 [34] - 履职受阻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36][37]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