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党中央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重大战略决策 已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等法规文件 法治基础持续夯实 [1] - 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五统一、一开放"核心要求 包括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1] - 当前市场建设成效显著 制度完善/设施联通/要素市场突破/规模效应显现 但仍存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不顺/基础制度不完善/要素规则不健全等问题 [1] 政府与市场关系优化 - 需明确政府行为边界 通过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 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执法标准不统一等现象 [2] - 强化法治约束机制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刚性要求 完善反垄断执法约谈机制 严查行政权力滥用行为 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3] - 推动招标投标法修订 加强中标公平性审查 实现全流程公开管理 统一跨区域监管标准与执法衔接 [3] 市场经济制度完善 - 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仍存短板 如产权保护薄弱/准入标准不一致/信用监管不健全等 [4] - 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统一涉产权纠纷执法司法标准 平等保护各类主体权益 [5] - 推行"全国一张清单"市场准入模式 放宽新业态准入 优化企业破产退出机制 加快社会信用立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5] 要素市场化改革 - 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市场框架已建立但规则待完善 数据等新型要素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 [7] - 劳动力要素改革需健全城乡统一市场 修订户籍相关法规促进流动 [8] - 数据要素需加强立法明确交易规则 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解决数据孤岛问题 同时对接国际规则优化营商环境 [8]
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根基
经济日报·2025-08-13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