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金融时报·2025-08-13 09:0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1]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1] - 政策到期后可视效果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1] 贴息适用范围 - 贴息适用于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且可被识别的部分,不含信用卡业务[1] - 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全部纳入贴息范围[1] - 单笔5万元及以上消费仅限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1] - 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1] 贴息标准与资金分担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贷款本金计算[1] - 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1] - 贷款合同利率需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1] - 中央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90%,省级财政承担10%[1] 个人贴息上限 - 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的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2] - 在一家机构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的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