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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盈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8-13 10:27

会议基本情况 -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1] - 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5日17:00,表决票需送达至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0层1003单元 [1][6] - 权益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8月13日,当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具备参会资格 [3] 会议审议事项 - 核心审议事项为《关于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2] - 议案详细说明及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参见附件四《关于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2][29] 投票机制 - 提供纸质表决票与授权委托书下载渠道,包括基金管理人官网http://www.nanhuafunds.com及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4][10] - 个人投资者需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5] - 允许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提交表决票,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7:00 [6] 授权规则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或其他合规主体行使表决权 [9] -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8月13日至9月15日16:30,纸面授权以最后收到的有效文件为准 [13][15] - 若同一份额存在多次有效授权,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未明确表决意见的授权视为允许受托人自主决策 [13] 决议生效条件 - 需满足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 [18] - 议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 - 表决通过后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日期自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19] 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 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原连续60个工作日持有人不足200人或净值低于5000万元直接终止,现调整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合并或终止),并在6个月内召集持有人大会表决 [31][33] - 维持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对应日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自动终止的条款 [31][33] - 同步更新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由1.5亿元变更为2.5亿元 [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