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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逆行被绊倒去世,家属索赔顺行者60余万元!法院判了
中国基金报·2025-08-13 10:52

案件经过 - 2019年3月8日中午12时22分23秒,王姨在火车站二楼进站口西侧人工检票口处突然转身逆行,5秒后(12时22分30秒)与小张的行李箱接触并摔倒 [2][3] - 王姨摔倒后休息2分钟,由家属和工作人员扶离现场并乘坐火车,途中出现头痛、头晕症状,抵达石家庄后意识不清,经两次转院治疗于3月24日因脑硬膜下出血和呼吸衰竭死亡 [4] - 家属小王起诉小张索赔60余万元,主张其承担60%责任,小张辩称无过错且无作为义务 [4] 法院判决依据 - 事发地为火车站检票口,逆行行为违反常规通行方向,王姨及陪同家属小王应承担更高注意义务 [5] - 小张行李箱尺寸正常且全程受控,与王姨保持合理距离(接触前有4秒反应时间),无法预见逆行行为 [6][7] -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法院认定小张无主观故意或过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7][12] 公共场所行为指引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密集场所(如火车站)需对逆行等非常规行为履行更高安全注意义务 [9] - 陪同老年人的家属应主动承担看护责任,协助规避潜在风险 [9] - 公共场所安全需通过个体安全意识共同维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