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个人消费贷款贴息资金套取挪用?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要求
贝壳财经·2025-08-13 14:2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与监管进行专项说明 旨在通过指导贷款经办机构加强信贷管理、严格资金用途管控和完善监督机制 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地并防范资金套取挪用风险 [1][2] 政策参与机构 - 可向财政部门申请预拨贴息资金的贷款经办机构包括国有“六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1家民营银行和4家消费金融公司 [1] 信贷管理要求 - 贷款经办机构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 [1] - 贷款经办机构需合理设置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并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 [1] - 贷款经办机构需要完善贷款合同条款 严格借款人授信评审和贷后管理要求 [2] - 强调围绕消费重点场景、重点群体做好金融服务 [2] 贷款用途与投放重点 - 贷款经办机构要健全信息系统 对贷款账户符合条件的消费信息进行识别 [2] - 需有效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 防止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和套取贴息资金 [2] - 贷款经办银行要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行业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2] - 特别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 [2] - 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 指导银行精准对接 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2] 监督管理机制 -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 [1] - 配合财政部门适时对贷款经办机构贴息资金的申请、拨付、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 [1] - 督促各贷款经办银行动态跟踪贷款流向 加强资金用途管控 防范贴息资金套取挪用风险 [1] - 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和要求 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测算、审核、申请工作 [2] - 贷款经办机构需要对贴息数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 - 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总部建立健全内部问题核查和处理机制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