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独立履行部分私募投资管理职责等问题,鼎泰四方私募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2025-08-13 18:49
公司违规行为 - 鼎泰四方(深圳)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未独立履行部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职责、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等情形 [1] - 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的过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1] 个人责任与监管措施 - 姚益民、陈勇豹负责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实施了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等违规行为,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1]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鼎泰四方私募、姚益民、陈勇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